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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25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九历时三年的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大见成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林业局的高度赞扬,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记者在福建省采访期间,切身感受到因林改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巨大变化。其中,最令记者难忘的是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在林改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那种精神。一路上,我们听到的许许多多林改之中以及林改背后那些动人的故事,浓缩其精华就是“林改精神”。 “林改就像是一部天书,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省林业厅负责同志一次在与记者聊天时动情地说,“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落点是千万亩上亿亩的山头地块,其工作量之巨大,程序之复杂,环节之繁,时间之紧,任务之重,困难之多,是史无前例的。但三年来的实践证明,福建林业干部职工这支队伍,是一支合格的、优秀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团队合作、无私奉献、敢打敢拼、任劳任怨的优良品质和精神风貌,是这次改革最大的收获和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在这次林权制度改革中,福建省林业厅作为全省林改的职能部门,认真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组织全厅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这场改革的大潮之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自从林改开始至今,省林业厅干部职工就一直处在一种紧张的工作状态。厅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率先垂范,超负荷工作,与主要处室的同志一道基本上都没有过什么节假日,全天候工作着。在林改伊始阶段,省林业厅将所有参与林改的干部职工中的共产党员召集在一起宣誓,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到底,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正因为林业厅全体干部这种高度敬业的工作作风和以民为本的服务意识,在今年省直机关绩效评估中公众评议第一。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的评议,就是对林改工作的最好评价。 为了调动一切力量参与林改,省林业厅请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出山,到各市县当督导员。这些老同志以豪迈气概全心身投入督导,表现得可歌可泣。 林业厅原林政处调研员张昂贵,退休五六年了,满头白发,人称“张白发”。他先后担任了龙岩、福州等地的林改督导员。他马不停蹄地在县乡村奔走,看材料、查合同、入户谈访、帮助起草和修改林改方案,常常不午休,晚上忙到十一二点,人称他“工作狂”、“拼命三郎”。他老婆规劝他,万一累出病来怎么好?不幸言中,一向健壮的他终于累倒了,一查是高血压、糖尿病。他说,退休了,还能参与这样历史意义重大的林改,这是我的幸运,就是付出我的生命又算得了什么。 有一种幸福叫付出,有一种快乐是奉献。林业厅原林工处主任科员卓存谦到基层督导,有一次连续二十几天,每天晚上都工作到下半夜二三点。跟他同行的年轻人深夜醒来,看着灯光下斑斑白发的他还在继续工作,不觉泪花闪闪。但他总是说,今天的数字今天要统计好,明天还有明天的任务。2005年5月的一天中午,他到省林业厅参加林改督导组汇报会后回家的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造成左小腿骨折。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在家休养了一个多月后就呆不住了,不顾家人和同事劝阻,又一拐一拐地坐车下村了。 省林业厅处纠办助理调研员蒋景左年事已高,是个“药篓子”。一次心肌梗塞发作,他住院一个多月,病危通知书下达了三次,医生让他在家静心调养,而他作为林改督导员隐瞒了这一切,身体稍一恢复,便跟督导组下乡去了。 省林业厅法规处老处长周敏,是这次林改最早的倡议者、组织者、推动者,虽然已经退休,并且患腰椎间盘突出病症,坐车不能超过两小时,出行随身带着护腰,但他同年轻人一样奔走在乡间小道上。一次下乡由于天气太热,他竟晕倒在山路上。 省林业厅的同志如此,基层的林业干部职工更是在艰苦奋战着。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林业站几位工作人员的事迹就是全省902个林业站3300多个基层林业干部职工的典型代表。 方妙辉站长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地工作,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复发了。但林改事大,他忍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楚,隐瞒着病情,坚持工作在林改第一线。不过,他上山时总比其他同志多带着一件工具——一把塑料小方凳。直到他挂包的新桥、吉口、下寨、横坑四个村的林改外业调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他才抽空到医院检查。尽管医生检查后当即要求他住院治疗,但他以林改工作忙为由,开些缓解病情的药物,又奔忙于林改工作。2005年"五一"节期间,方站长的血压突然升高,并发急性支气管炎,但他每天一大早在镇卫生所挂完吊瓶后,便匆忙到岗位工作。至今,当地仍流传着“小凳子”的故事。 黄文玲副站长是岩前林业站惟一的女同志,但她与其他男同胞一样,始终坚持战斗在林改的第一线。为了克服与男同胞一起到野外作业的诸多不便,她不喝水或尽量少喝水,默默忍受着别人难以想象的痛苦。由于积劳成疾,2004年7月,黄文玲开始出现视力模糊的症状。但她没有太在意,只是买了一些眼药水来滴一滴。半个月后,她的眼睛剧烈疼痛。经诊断,她的左眼患上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她说:“眼下林改正处在关键时刻,同事们昼夜加班加点,休息日都放弃了,我怎么能中途退却。”她不顾医生让她休息三个月的建议,第二天就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直到林改结束,她没有因病请假休息过一天。 吴树辉是从百叶坑采育场借调到岩前林业站参加林改的人员。到站的第二天,他就到四个挂包村之一的眉山村开展林改外业宗地规划调查。2004年8月至9月间,吴树辉的体重突然骤降15斤,而且身体极度不适。起初,他以为是工作疲劳没怎么在乎,还经常与同事开玩笑说:“有些人想方设法减肥,我这种‘林改减肥法’效果最好。”可谁也不曾想到,在2005年5月26日的体检中,他空腹血糖高达18.0,超过正常值2倍。医生建议他立即住院治疗,但他开了些药又回到工作岗位。直到2005年6月20日,他处理完手头所有工作,才去住院治疗。经检查确诊,吴树辉患的是Ⅱ型糖尿病,天天要注射人工胰岛素。出院后,吴树辉带着装有胰岛素和注射器的药包与站里的其他同事一道,继续上山开展林改外业调查。 县(市)林业局作为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局领导同志和职工们所表现出来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同样令人敬佩。 永安市林业局蔡为茂局长说:“当领导就要挑重担,干事业就得拼命干!”领导同志的敬业精神感染和带动了全局的每一个干部职工。从2004年4月开始,市林业局机关挂包乡镇的30名党员和12个乡镇林业站的96名林业干部职工,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全力以赴投入林业综合配套改革,在永安市382万亩的林地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农民形象地称谓林改干部“白天像老虎,晚上像教授”。永安以往干群关系紧张,农民对干部下乡避之不及。现在,群众把他们当作致富的带头人、领路人,主动找干部、盼干部。他们说:“土改干部又回来了!” 2004年10月,正值林改的攻坚阶段,人手少工作量大,永安市林业局就像一台满负荷的机器高速运转着。局资源站站长、办证中心主任苏玉梅毅然中止休产假,把三个月大的孩子交给保姆,提前回到工作岗位。局林权办副主任许接眉负责林权证打证审核工作,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5个小时以上。许接眉的丈夫同样奋战在贡川镇的林改第一线,孩子才五岁,晚上加班时,她只好把无人照顾的孩子带在身边,深夜再披星戴月地把熟睡的孩子背回家去。 在这次林改中,有的林业干部为此献出了生命。建瓯市林业局局长朱其灿在逝世的前一天,马不停蹄地跑了两个乡镇检查林改的扫尾工作。在走完生命之路的前一刻,2005年12月29日清晨,朱其灿还在用手机向分管林业的市领导汇报工作,与林权办的同志们商定,下午去玉山溪了解林改工作情况。然而,他突然倒下了,心脏瞬间停止了跳动。120的医生护士虽全力抢救,依然没能挽回他仅52岁的生命。他就这样急匆匆地去了,给他的妻女、亲友及同事们留下如涌的泪水、无限的遗憾与不尽的哀思。 “林改三年,涌现出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锻造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林业队伍,塑造了令人敬仰的勇于探索、锲而不舍、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林改精神。这种精神将永远激励福建林业奋勇向前,使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省林业厅负责同志的声音,一直萦绕在记者的耳边,挥之不去…… 注:转载福建林改报道之六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八福建林改报道之五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2003年开始的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其初衷是为了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调动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未曾料想的是,几年的改革所带来的一系列联动效应,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林业本身,林权制度改革已演变为新农村建设的强大推进器。 注:转载福建林改报道之五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七从2003年4月到现在,短短3年时间,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大见成效。如今的福建林区,呈现出山活、民富、人欢的新景象。我们到福建省几个县(市)去采访,到处都可以感受到因林改而带来的可喜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群众对林业投入的热情与日俱增,造林种竹的劲头空前高涨。 尤溪县2004年全县完成造林面积4万亩,与林改前的2003年相比,同比增长24.2%;2005年全县造林6.97万亩,同比增长74.1%。 永安市2004年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9.18万亩,比林改前的2002年增长1倍。2005年全市共完成更新造林面积11.66万亩。2006年到现在已超过去年水平,呈现出年年大幅增长的良好势头。 邵武市2005年完成更新造林面积5.9万亩,比林改前多出一半多,为近几年最多的一年。 三明市2005年全市完成造林37.5万亩,比2003年的17.5万亩翻了一番还多。 南平市2005年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37.9万亩,比2003年的17.2万亩翻了一番还多。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福建省通过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给林农吃了定心丸,从制度源上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2005年,全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07万亩,与2004年相比翻了一番。经过连续3年的大发展,福建省的森林覆盖率从60.52%上升到62.96%;有林地面积从1.10亿亩增长到1.15亿亩,净增50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从4.176亿立方米增加到4.967亿立方米,净增7910万立方米。全省上下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林业发展大提速的局面。 第二个变化是群众护林的积极性前所未有地提高,资源保护意识显著增强,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落后的资源管护方式。 过去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主要依靠县林业公安局、派出所、木材检查站、护林员等执法力量去堵、截、打、防、看。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每一宗林地的产权,四至清楚,归属明确,“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便成了林农的自觉行动。因为在农民们眼中,笋竹树木,就是金银财富,管护更加精心,培育更加细致。 记者采访了多个县(市),去了不少的乡村,走访了许多的农民家庭,到处都可以听到由此而带来的可喜变化。过去,由于山林集体统一经营,说是有管护的责任,其实谁都没有责任,能偷就偷,能砍就砍,能不管就不管,即使看见有人偷砍树林,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山都明确到各家各户了,林子也各有其主了,乡里乡亲的,谁也不好意思偷别人的树了,相互制约相互看管就成为了群众的自然行为。从干部护林变为全民护林,使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上发生了质的突变。 对森林防火也是同样的道理。过去,着不着火,老百姓都不关心。着了火,群众也没有热情去打。现在不同了,一旦有火情,最着急是林子的主人,同时乡亲们也都积极去协助扑救,因为今天你不帮别人,明天别人也不会帮你,群众都明白这个道理。不但如此,由于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各地都自发组织了森林防火协会、森林病虫害防治协会,并逐渐形成了跨村、跨乡镇的森林资源保护网络,效果出人意料的好。 我们在尤溪县西城镇三车村实地采访了群众联防协会,以谢绍棋为代表的28户林农和林场主自发组建的联防协会,管护着4.1万亩的森林,效果非常好。据尤溪县林业局统计,全县已组建这样的护林联防协会93个,有会员1440个,联防总面积达到188.8万亩,超过了全县森林面积的一半多。他们说,森林资源管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省心过,效果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过。 福建省林业厅的同志告诉记者,林改后,全省盗伐、滥伐林木现象和森林火灾发生率大幅减少。2005年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与2004年同比下降了73%、76%和74%,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2005年森林公安查处盗砍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比2003年下降了12%,而且大部分案件是往年遗留下来的,林改后的新发案件极少。 第三个变化是林农们对科技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把山当山耕、把树当菜种的理念深入人心。 林改后,山是自己的,林是自己的,怎么样想办法提高山林的产出率,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已成为广大林农自觉追求的经营目标。学科学、用技术、讲效益在福建林区已蔚然成风。一些县市的林业局长告诉记者:“农民们因林改所焕发出来的对科技的渴望和需求,是我们这些林业工作者此前连想都没有想到的。” 记者到永安市上坪乡上坪村农民杨国松家的一片竹林里进行了实地采访。我们看到,漫山遍野的竹子,差不多都有碗口粗,山上山下,均匀分布,看了着实让人喜爱。陪同我们采访的林业局的同志说,像这样大小的一根竹子,少说也要卖到15元—18元。杨国松通过请科技人员上山的办法,进行科学育竹,投资在山上搞起了喷灌,精耕细作,每亩竹林,产冬笋300公斤,直接收益2500元;春笋500公斤,收入4000元;卖竹子,收入3000元。每亩竹林年收入近万元。他家3亩竹林,相当于别人50亩的收益。我们采访他时,他笑得嘴都合不拢,直说党的政策好。乡里的同志告诉记者,现在全乡所有的竹农都在学用科学技术,平均每亩的收益都达到1200元左右,比过去翻了几倍。市林业局的同志说,像杨国松这样的科技“发烧友”,在永安“有的是”。 为了满足林农们对科技的需求,南平市采取层层下派科技特派员的办法。南平市林业局副局长陈学文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以前林业科技人员下乡人们都不爱搭理,现在一个个都成了香饽饽,都抢着往家里请,市林业局的科技热线96335也成了最繁忙的线路。林改所带来的林农对科技的强烈需求,必将对福建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第四个变化是各种社会生产要素开始向林业流动,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好局面已经形成。 林权制度改革后,由于利益空间的增大,山林资产的盘活,吸引了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和社会其它主体多元投资造林,企业办基地、非公有制经济办林业的现象在福建各地已是遍地开花,多年来一直追求的全社会办林业的局面自然天成。2004年永安市社会投入造林资金达4.27亿元,2005年又翻一番;2004年尤溪县非公有制造林比2003年增长57.6%,2005年比2004年又增长257%;邵武市近年来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达到83亿元,其中民间资本达到80亿元。民间资本的涌入,社会多元主体的介入,为林业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第五个变化是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与升级。 林改后,林农税费负担减轻,经营林业利润空间增大,加再上一些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实,这就从制度上激活了人们办林业产业的热情。南平市延平区棚下村2005年一年全村就上马了4家木竹加工厂。邵武市近三年来先后引进建立的木、竹、笋加工企业达到50多家,其中规模企业有20多家,已基本形成人造板产业集群、木制品加工产业集群、竹浆造纸产业集群以及笋制品产业集群。2005年全市林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5.7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产值达到9.52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林业工业总产值9.1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福建全省近三年林业工业发展迅猛,2005年林业工业总产值达920亿元。产业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拉动了原料价格上涨,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升了林业的产业水平,增加了林农收益,从而进一步促进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实现了林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福建省深入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指出,只有改革,才能有效消除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只有改革,才能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及调动其他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只有改革,才能充分发挥林业的双重属性和林业的多种功能。福建的林权制度改革实践充分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对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注:转载福建林改报道之四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六明晰产权,仅仅是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如果林改工作止步于此,成效十分有限。只有围绕林业产权这个核心,全面开展深化配套改革,从机制上措施上真正落实林业经营者的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克服因林权分散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才能真正建立起林业发展的新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激活福建林业,才能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林改的成效。福建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从林改一开始,便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因地因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生发了一系列的联动效应。 林业投融资取得重大突破 林改后,广大林农耕山育林积极性高涨,农民对资金的需求迫切,急需得到银行的帮助。但现在农民除了房屋以外,没什么资产可用来抵押贷款,而农村的房屋在现实中又难以抵押。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具有法律效力的林权证的出现,使金融部门贷款有了有效的抵押物,为破解农民贷款难找到了突破口。 去年4月,福建省林业厅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金融部门召开了林业投融资改革暨金融创新会商会议,与人行、保监局签订了《协作备忘录》、《关于开展林业保险工作试点的备忘录》,全面推进林权证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业务。去年8月份,又召开了全省银林合作会商会,再次就进一步简化林业贷款手续等问题进行了磋商,达成了共识。去年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金融创新,促进林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开展以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创新,促进金融业与林业协调发展。今年3月,福建省林业厅又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金融部门,在永安召开了促进银林合作的金融创新现场会,在进一步精简林权证抵押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解决广大林农贷款难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目前,全省银林合作的形势很好。各地都积极开展了多种模式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尝试。据初步统计,近两年全省金融部门已累计发放森林资源抵押贷款25亿元,促进了林业经营由资源经营向资产经营再向资本经营的转变,实现了农村信贷和林业投融资的双重突破。 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 林业是一个周期长、风险较高的行业。要想有好的收益,需要集约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林改后,林权分散,经营单位变小。如何使千家万户的林业生产者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把传统的林业转变为现代林业,福建省一直都在积极探索。一方面,他们加强引导,制定措施鼓励各地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组建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林业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并积极牵线搭桥,鼓励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与加工企业联合,实行定向培育,促进林纸、林板、林化一体化经营。目前,全省已成立各类林业经济合作组织2400多家,对促进林业的集约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他们积极鼓励企业在尊重林地拥有者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租赁、合作、联办、委托等多种形式,与林农合作建工业原料林基地。目前,全省企业办基地的形势很好,多家国内外知名的大型林业企业都加大了原料林基地建设步伐,全省企业办原料林基地面积已达340多万亩,既保证了企业有充足的原料来源,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林农利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新型资源保护体系脱颖而出 林改后,林权明晰,“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已成为大部分林农的自觉行动。但一家一户的山林是连片的,光管好自家的山林是达不到管护目的的,商品林的保护管理仍有一些难题待解决。与此同时,生态公益林管护难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对传统的森林资源管护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探索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福建省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群众集体智慧,积极创新。一是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并通过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村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生态、保护林业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创新森林资源保护“三防”机制,引导农民自愿成立民间护林防火防病虫害组织,建立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逐步形成生态公益林以政府为主、商品林以业主为主的群防群治的森林“三防”体系;三是探索生态公益林管理新模式。如永安、邵武等地群众自发创造的将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挂靠的管理方式,即将公益林与商品林进行联动管护,各家各户不但分得了商品林,同时也分得了一定数量的公益林管护责任,较好地解决了公益林的管护问题;四是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集中力量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犯罪行为。 科技支撑体系空前强化 林改后,有了经营自主权的林农把山当田耕,对林业科技的需求十分强烈。为满足林农的迫切需求,福建省下大力气加大了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并取得了突破。一是强化了种苗的供应和管理。近年来,他们狠抓了林木种子质量监管,初步建立了“统一供种,合同育苗,资金补助,定向供应”的种苗供应管理制度,确保了良种壮苗的使用率和造林成效,有效杜绝了假劣种苗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二是强化了种苗科技攻关。近三年来,采取市场运作和项目首席主持人负责制等新机制,聚集了省内外300多位专家、学者,开展了第一期种苗科技攻关,选育出了一系列传统优良品种和无性系,突破了部分珍贵树种和速生树种快繁技术。三是强化了技术服务。定期组织林业站、科技推广站的林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和山头地块,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传授林业技能,并实施了农村林技员培训计划,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和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户农民给农村技术员授课,不断更新、丰富技术员的知识,提高林业生产经营技术水平,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省已培训农民林业技术员6315人,占村级林农技术员人数的85%。全省还统一开通了“96355”林业服务热线电话,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林业技术咨询服务。 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是林改后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福建省采取了试点先行的方法,由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先行一步,制定关于加快协会发展、提高林业组织化程度、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发展各种协会和中介机构。目前,不但主要林区成立了各类营销协会、科技服务组织、木竹检验中心、资源评估中心和伐区设计中心等中介机构,一些非林区也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突破,各类林业专业协会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提高了林业生产的服务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推进了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规范资源流转开创先河 林木林地有序规范流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盘活林业资源的需要。为规范林木林地流转,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实现由家庭为主体的传统小农林业经济向现代林业经济转变,福建省重新修订了《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并积极搭建林木林地流转平台,认真研究规范流转的对策措施,取得了重大进展。继永安市成立全国第一家林业要素市场后,全省近40个林区县都相继成立了林权流转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了以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规范、有序流转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盘活了森林资源。 注:转载福建林改报道之三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五2003年4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5月28日召开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正式吹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号角。省里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从2003年开始,用3年时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 注:福建林改报道之二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四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省。其森林覆盖率、商品材采伐量、毛竹立竹量等均居全国首位。2003年,福建以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轰轰烈烈而起,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林权制度改革,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是什么原因诱发了这场革命?为什么现在非改不可?带着这样的问题,近日记者深入福建省采访求解。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绝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分山分林到户,而是一次林业经营管理机制体制的深刻变革,是一个对旧体制的彻底涤荡和新机制的崭新建立的过程。它的内容十分丰富,过程非常复杂,措施特别繁多,效果出人意料。为什么到今天非改不可?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社会进步的推动,人民群众的创造。”省林业厅负责人这样回答。 上世纪80年代初进行的“三定”,全国有先有后全面推行。先行一步的省(区)实践表明,由于当时群众担心政策多变而出现了大规模的乱砍滥伐,不少地方呈现出失控状态。福建省在试点地区也出现这样一种苗头。基于保住青山的需要,福建省林业部门的同志敏锐地意识到对山林不能简单地一分了之。在此前提下,三明市率先提出了“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以村林业合作社为主体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模式。这一举措当时对保护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后来全省推广了这一做法。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主要有:一是产权关系不明。从理论上讲,村集体林木林地通过折股,已经把所有权明晰到了各家各户,但是由于实行的是整体改制,中间缺少一个直观明了、全面彻底的产权明晰过程,从感觉和体验上,干部群众始终认为林业合作社的资产仍然属于村集体,因为是统一经营,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由村干部说了算,群众没有参与权;二是经营主体缺位。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村集体已不再是生产经营者,而真正的经营主体广大农民却没有得到山林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名义上是村集体代表全体村民进行经营管理,实际上只是几个村干部在进行操作,导致经营主体虚置、经营主体严重缺位;三是利益分配扭曲。在林业税费负担过重的情况下(当时税费高达50%以上),村林业合作社的经济收入本来就不多,又大部分留作村集体的开支,农民基本上没有多少直接的林业收入,造成的后果是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盗砍盗伐现象屡禁不止,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所有这一切,严重困扰了集体林区的林业发展。 为什么要进行这场林权制度改革?概言之,是三个需要。 一、法律的要求。《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要求,要通过承包、拍卖等方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实现山林有其主、耕者有其山。经过“三定”,福建林业虽说山都有主了,但仍然存在法律意义上的不明晰,突出表现在三类林上:一是“干部林”。这类林子约占30%左右,主要由村干部操纵,采伐、收入、开支都是村干部说了算,林业收入变成了“补不完的干部补贴、花不完的干部接待、办不完的公益事业”,名义上村民人人都有份,其实人人都没份,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二是“大户林”。这类林子约占10%多一点,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地方在改革中采取一卖了之、一包了之的简单做法,使得一些集体山林人为地归了大户,而大多数有耕山意愿的林农却无山可耕,于是群众出现“山绿眼红”的情况,造成群众与大户之间纠纷不断,大户也不敢大胆投入。三是“三定林”。这类林子占近30%,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林业“三定”时,由于时间紧,工作粗,造成许多山林界址不清,证山不符,经营承包责任制无法落实。再加上后来福建又推行了“谁造谁有”政策,打破“两山”(自留山、责任山)范围,谁占谁有,导致这些山林权属更加复杂,说是有主,又不确定,你不动,我也不动,你要动,我就争,造成占而不治,山林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由此可见,从法律层面上对全省林权状况进行一次梳理,对各种利益进行一次调整,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现实需要。由于产权不清,经营主体不明,长期以来,集体林区普遍存在“五难”现象:一是造林难。群众因得不到实际利益而不愿造林,集体想造林但得不到群众支持而无力造林,林业部门想造林却没钱投入造林;二是护林难。由于山林的利益没有与群众直接挂钩,群众护林积极性不高,相反在“偷一棵赚一棵”的利益驱动下,村民盗砍盗伐林木现象屡禁不止,森林资源人为破坏严重;三是防火难。由于林子反正不是自己的,群众对森林防火漠不关心,常常是“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四是科技兴林难。林农作为经营主体的地位没有确立,对科技没有需求;五是干群关系处理难。一些地方村干部把集体山林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乱砍、乱卖、乱花,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要破解这些难题,也必须开展林权改革。 三、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福建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省份,山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全省2600多万农业人口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靠山吃山,农民增收还得依靠发挥山的优势和林业的潜力,从八分山中寻找出路。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山林经营收益的提高,群众耕山意愿日益强烈,还山于民、还利于民的呼声越来越高。开展林权制度改革,正是回应了人民群众的这种呼声。 为什么到今天才改?主要是时机已经成熟。林改必须讲时机,早改了不行。原因有两个,一是群众怕变。改早了怕会引发乱砍滥伐等混乱局面;二是群众没有改革的要求。因为几年前林业税费很高,老百姓形容“砍下一根竹子,得到的是一双筷子”。由于没有利益,群众要不要山都无所谓,耕山的欲望不强烈。但经过20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拉动,林业经营的利润增加了,务林有利可图了,群众对山林重视了,要求耕山的愿望也更强烈了。再加上经过这些年的经济发展,各级财政有能力有条件对林农进行让利,地方财政对林业收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有极强的依赖性,这就为林改提供了可能性。 “进行林权制度改革不是我们故意要作什么标新立异的文章,也不是我们拍脑门子一时冲动想出来的主意,它完完全全是人民群众的首创。”省林业厅负责人说。有几个典型的事例,促使福建下定决心进行林改。 事例一。某县某乡是个库区,大部分田地都被水库淹没了,农民们的田很少,但是山场很多。前几年,库区几个村的群众一度集体上访不断,规模越来越大。主要原因,就是群众没有山林自主权,没有经济来源。可唯独有一个村却十分稳定,没有一个群众闹事。究其原因,原来这个村在1998年就把山林经营权、处置权落实到了各家各户,群众虽没田,但有山,收入有保障,所以无人闹事。 事例二。三明市尤溪县西滨镇板篼村2001年以前是个“混乱村”,乱砍滥伐成风,干群关系十分紧张,村两委6人辞职。但2001年换届后,这些现象彻底改变。经了解,原来这个村的领导班子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分山到户、或分户经营等方式,把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明确到了各家各户经营,让村里所有家庭都有山可耕,有利可图,问题迎刃而解。 事例三。龙岩市武平县县委、县政府于2001年7月在全省率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意想不到好的效果。 “人民群众的创造向我们表明,我们必须顺应历史潮流进行林权制度改革。”省林业厅负责人说。 但是,改革总是艰难的。开始的时候也是矛盾多多,困难重重,思想交锋十分激烈。当时争论的焦点有两点:其一,上面没有改革的红头文件,上级并没有要求进行改革,改得好当然是好事,但改得不好可是要担政治风险的,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为此承担巨大风险值不值得?其二,林权制度是个敏感的问题,要是像当年的“三定”一样出现大规模的乱砍滥伐和林区社会动荡,责任谁能承担、谁敢承担? 好在国家林业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给予了及时、坚定、有力的支持。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卢展工,省长黄小晶,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梁绮萍,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德章及省几套班子领导都十分坚定地支持这项改革。省委书记卢展工说,林权制度改革是对人民群众有益的大好事,我们一定要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把好事办到位。 正是基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基于为林业的大发展考虑,基于有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进,福建勇敢地做了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个吃螃蟹者! 古人说:“大事难事看担当。”矛盾和问题,总是要靠我们积极想办法才能解决;美好的未来,幸福的远景,只能用我们辛勤的劳动和智慧去创造。福建省,以勇于“担当”的胆略,聚集民意的智慧,成就了“林权改革第一省”。 注:转载福建林改报导之一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三
2007/2/9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法律知识转载与大家共学习! 2007/2/7 谈论“合作社”实践之一 福建省闽清七都万宝山知青林专业合作社(筹)简介:县志记载1960年县委动员开发“万宝山”,全县投入劳力3万人,开荒1万亩。1969年知识青年响应毛主席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在那里可以大有作为。进入二十一世纪城市青年物质生活相对富裕的今天,让城市青年体验生活,劳动是幸福的、劳动是快乐的,享受劳动带来的欢乐。实现每年一次或数次的“劳动之旅”。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今年7月1日实施和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之机,本人创意成立并实施“福建省闽清七都万宝山知青林专业合作社”计划首期开发千亩林地。2007年“植树节”前率先投资种植10万株杉、松木、油茶践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之古训,并号召志同道合之士合作,以成年人“投资千元钱,送你百棵林”学生“奉献10元钱,种植一棵树”的办法,在福建、闽清七都万宝山建立一个林业生态和青少年植树造林、育林劳动锻炼基地。逐步建成一个合格的绿色“森林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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